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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因天災因素臺中市以外居住地宣佈不上班上課,是否仍要至公訓中心上課研習?

可依自己狀況自行決定,原則上居住地若宣佈不上班上課,即可不用前來上課研習。
  •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8-04-03
  • 發布日期: 2012-10-24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公務人力訓練中心
  • 點閱次數: 28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