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議可先請機關再派其他同仁前來參訓,如無其他同仁可代替參訓,則須請學員先行告知課程承辦人員,如後續有相同課程,可安排後續課程到訓,如未於開課前告知而未到,將於課程結束後發函未到訓通知,以知會各派訓機關。